无形资产矿山怎么摊销?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其含义与固定资产的可供使用相同)时起开始摊销,处置时停止摊销。即其应摊销金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是指无形资产预计有效期满时,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净残值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于期末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应当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将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企业应当根据无形资产准则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置“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进行核算。通常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量较大,发生摊销额时,应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