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行业哪些能抵扣?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在我国国境内销售的货物。货物是指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工业企业的货物既包括自产产品也包括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包装物等。工业企业取得的货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般存在如下三个去向:
一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货物
即作为原材料、包装物或辅料,用于生产应税产品。根据规定,其外购时支付的税金可作为“进项税额”从本企业销售货物应征的税额中抵扣。
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
根据规定,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并且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是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
根据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由购买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