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股份什么意思?
“受限股份”即“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是相对于“无限制的股票”而言的。在设立之初,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是没有区别的,即所谓的同股;但后来股东之间为了寻求资本结构合理性及稳定性的平衡点,将部分股权设置为特殊形态(受限),以此对股东的财产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受限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种特定类型股份。
目前,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大都采用授权资本制。根据这一资本制度,股东(投资者)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其资金首先存入银行开设的专门账户,然后由银行签发提单以证明股份的存在;而公司的资本则由董事会同有关中介机构确定并记入股东名册。在一般情况下,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受到一定的限制是可以流动的。但某些情况下,为了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正常运行,法律允许董事会或控股股东对个别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转让,从而使这些股份成为受限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74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1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2年修订)也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股份限售作出了相应规定。除上述法定情形外,公司章程也可以对各类主体所持有的股份是否可转让以及转让的条件作出明确约定,此类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从广义上来讲,所有股东持有的股份都可以称为受限股份。 但需要说明的是,与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众公司对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是否受让没有特别的规定,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此时股东所持的全部股份都是无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