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证券公司在深圳?
深圳作为最早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城市,目前市场上有140家券商在该地区共设立了163个营业部提供该项业务。 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信用账户的范畴,按照《证券公司监管指引第21号——融资融券》第四条的规定,证券公司为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行为,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证券公司应为达到一定规模的客户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或服务团队;
(二)证券公司为投资者进行的融资、融券交易单笔金额不低于50万元;
(三)证券公司对每只融资标的资产估值的价格区间限制在[80%,120%]之间;对每只融券标的资产的估价格区间分别限在[70%,110%]间;
(四)不得向客户提供担保品质押贷款和买入返售资产业务;
(五)其他必要的业务规范和要求。 要了解一家证券公司的信用风控水平如何,关键看其对于以上规定的符合程度如何。
以我司为例,我司作为首批获得融资融券业务牌照的证券公司之一,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融资融券业务流程。 为有效防范资金杠杆风险,我司设置了相对严格的业务许可机制及客户准入标准,需要具备较高的客户资质才能获得准入资格。同时,在公司整体的风险把控方面有严格的要求,确保融资融券业务的审慎稳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