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包括香港吗?
“境外”二字可能不太准确,因为香港目前并不属于境外,而是属于离岸税务管辖地,与境内、岛国相对而言的。 这里所谓的境外,其实指的是非居民身份,而香港是税收方面一个很好的跳板,企业通过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取得海外上市的目的的同时,还可以实现合理避税(不违法)! 那具体要怎么操作呢?以大陆企业A为例说明如何利用香港公司进行避税: 首先,假设大陆企业A为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实收资本100万;然后在香港设立了分公司B,注册资本50万,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钱投入进去。这样就达到了以下两个目的:
1. A把B作为其所属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进行会计处理时把相关营业收入和利润调整到B中,这样就不用交太高税款了;
2. 因为B是外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有关税收规定,有免税期和免征所得税的政策照顾,所以A用B来承接一些业务,可以达到少缴税和不缴税的目的。
当然这里只是简单的举了一个例子,实际操作会有各种差异和区别,比如B成立的时候是否真的要投入这么多钱等等,毕竟这涉及到自己的纳税义务。但是总体来说,只要利用好香港作为离岸税务管辖地的优势,配合其他避税港,是可以达到有效避税的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