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有人监管吗?
目前,我国的基金行业实行的是“监管沙盒”模式 所谓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是英国央行在2013年3月首次提出的,其目的是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一块安全试验区,供其尝试新的金融服务和商业模式,而无须担心因为监管不到位而引起的金融事故。 在我国,有关试点监管沙盒的讨论和实践也由来已久。尤其是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理财在经历多年的探索之后,监管部门也开始着手进行监管试点。 作为创新产品的基金产品也需要一个试验场,以推动整个行业的创新发展。因此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借鉴国际经验,探索适合我国的基金监管沙盒是很有必要的。
事实上,为了促进资管业务创新,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等已在多个文件中对开展监管沙盒试点提出过要求或鼓励。 比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资管新规》)就在第二章第二节专门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监管沙盒试点提出了要求;
又如,2018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其中亦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监管沙盒试点”。 再如,最近刚刚发布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交易场所合规自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亦提到,将“研究建立私募交易所监管制度,适时推出相应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并探索在适当情况下开展监管沙盒试点”。 “监管沙盒”模式的益处在于可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让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能够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测试,从而为产品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但基金监管沙盒并非无风险。如果应对不当,也可能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从而导致市场失当或者风险失控。如何把握好基金的监管沙盒,是业界和学界需要认真思考和探讨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