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怎么样?
首先,从行业前景来看,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保险、信托和证券公司四大金融监管机构都面临着“规范、转型”的压力,资产管理业务作为其核心业务之一,必然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新的政策环境; 其次,从业务模式来看,现在基金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管理费,而通过FOF的形式来做资产管理服务,能够同时满足客户理财需求和基金公司发展需求——对于客户来说,通过FOF投资能有效地降低单一基金经理的波动风险,更好地实现资产配置;而对于基金公司来说,通过FOF可以进一步拓展自己的产品线,在管理费方面拓宽收入来源,同时也便于开展公募基金的管理与服务。
当然,做FOF业务也有相应的限制条件,主要是面向高净值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的产品服务,因此对公司的客户资源和渠道能力也有一定的要求。 不过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的FOF产品都是采用“固收+”的产品策略,通过债券组合来构建相对稳定的收益曲线,同时配置少量股票或者风格中性化的基金产品来增加组合的流动性,这样的产品定位与资管新规所要求的“专注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有一定的冲突——因为资管新规的目的是要打破刚性兑付,将风险敞口完全暴露给投资者;而“固收+”的策略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追求绝对收益的目标,通过增配低风险、低波动的资产来提高整体产品的收益率水平。
所以,未来市场对于这类产品的接受程度还有待观察。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FOOF(Funding Open-Ended Fund)即“开放式基金池”的问题。所谓FOIF,就是把多只基金组合在一起,为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提供不同的资产回报和风险类型产品。但这个问题其实和前面的FOF问题一样,主要还是出现在新成立的基金公司和一些小规模的基金产品上,为了尽快地募集资金完成规模目标,可能会采取这种“捆绑销售”“打包出售”的方式,把不同风格的基金进行组合,以此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多元化投资需求。 但这种方式是否真的能为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并有效地控制风险,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