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增加原因?
答主本是一名会计,对税务问题有一些自己的见解。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可见,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收取特殊款项。 因此可以归纳出税收的三个特征:
1.强制性:指税收征收完全是强制性地、无偿地、无例外地。
2.固定性:指税收的征收环节和范围是固定的。
3.无因性:指税收的开征免征必须基于法定的原因,不能以行政机关的自由意志选择征税的对象及项目。 根据企业的经营特性不同,目前我国的税种可以分为流转税、所得税以及直接税等几类。其中流转税是在商品交易中,以商品流动为依据而征收的一类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等;
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进行征收;直接税则是由特定纳税人的行为或数量与价格水平直接计算的税费,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印花税等等。 那么既然税收存在三个不可或缺的特征,为什么增加企业所得税会存在争议呢?这里就要引入一个概念——负担率,它是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比,用来衡量纳税人实际负担的税款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大小。
举例说明:假设某企业在2017年发生一笔业务,营业额为100万元,可扣除费用为85万元,则当年的应纳所得额为15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4.5万元。如果该企业2016年的销售收入为100万元,那么其2016年和2017年的负担率分别为4.5%和15%。可以看到,虽然该企业的实际税负没有发生变化,但2017年的负担率却比2016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这种情况便是税收的增加。
所以无论是新税法下对于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税率递减的政策,还是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实行的所得税优惠,都是符合国家公共财政的利益诉求,符合公平原则的。至于有些人提到的减税,那只是对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错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