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享受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又称补充养老金或职业年金,是由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的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 简言之,就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第二支柱”养老保障。那么,能够享受企业年金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用人单位和职工符合政府规定的设立企业年金的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工资总额申报手续; 单位按月足额缴纳企业年金,职工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每月领取企业年金。 其中,用人单位设立的企业年金属于集体福利的范畴,因此企业年金受益人仅限于单位工会会员及经法人代表确定的正式员工(不包括聘用工、合同工)。
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处于试点阶段,只有满足条件的企业职工才能参与企业年金的分配和使用。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发〔2005〕38号)的规定,当前企业年金只能由以下人员享有:
1. 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职工;
2. 在试点地区范围内,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 在试点地区范围内,经政府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未来有可能更多的行业和企业职工能够加入企业年金的行列中。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企业退休金和职业年金都是由单位或个人自行决定建立,所以没有进入企业年金体系的人员,也不能忽视自己的养老问题,应及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