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不是?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也就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经费,建立的企业养老基金,用于支付退休后的各项生活支出。 企业年金,其实相当于一个“小金库”,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筹集。企业按月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8%)缴纳给托管机构,这些资金进行增值投资后,再支付给员工。
目前,企业年金实行的是完全积累制。也就是说,这些资金全部归个人所有,由托管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和投资。 企业年金的构成包括三部分: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账户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其中,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前提下,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而企业年金基金则是指企业年金计划募集资金的总称,是职业年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的统称。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企业年金具有强制性和普惠性特征,但是其待遇标准取决于投资效果,并不能保证一定获利。而且,从国际经验来看,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我国目前对企业年金的投资方式进行了限定,要求主要投资于优质债券、股票等资产,并逐步拓宽投资范围。但不管形式如何变化,风险的源头始终来自于投资本身。
以基金为例,由于基金公司要承担为客户理财的责任,因此必须在保证投资安全的前提下,寻求合理的利润增长。他们主要通过合理布局资产规模来控制风险。当某一市场前景乐观时,基金会加大该市场的投资比例,实现资产快速增值。但如果出现市场下跌的情况,前期买入的“筹码”需要长期持有才能解套。如果投资者盲目跟风买入,很可能成为“接盘侠”。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它是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基础养老金之外,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主建立的,由企业为本企业职工提供退休收入保障的一种补充型养老保险。建立企业年金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是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三是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我国的企业年金是市场化运作的信托型的企业年金,在运行方式上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一是政府鼓励支持,通过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或参与企业年金制度;二是企业自愿参与,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在政府政策的框架内,自主确定企业年金方案的细则,并实行完全市场化运营;三是企业年金是一种典型的信托型的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并经主管部门认定有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法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这些管理机构应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自己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的要求管理和运作计划资产;四是制度上有效的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五是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个人账户集中管理;六是企业年金待遇的支付方式更为灵活。退休时,企业年金的待遇可一次性领取,也可分期领取,职工可以与管理公司协商具体领取时间及支付方式。
企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的差异主要在于运行机制及管理方式不同,后者是带有强制性的、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所需经费由政府、企业或单位和个人三方面共同筹集,基金实行全省(或全市)统筹,退休待遇支付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共同支付。而企业年金完全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主决定建立,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待遇完全源自企业年金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不发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