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属于什么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中的“股份”二字体现了其最重要的特征——股东的投资可以以股为单位,自由转让和退出。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最常见的组织形式之一;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以募集资金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法人。
与有限公司相比,它的优势在于能在更大的范围内汇集资金。通过发行股票,可以把社会闲置的资金集中起来,投向经营有效的企业,使资源的配置效率达到最优。而且,通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还可以满足投资者“用脚投票”的需求,更好地对企业家进行监督。 但是,将有限资合公司的优点发挥到极致的是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中,财务指标方面的要求有:净利润与销售收入分别达到1000万元及其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可见,如果一家公司想上市,它必须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并且有足够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这些要求其实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当。我们可以说,股份有限公司在资格上与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本质区别,两者都是适合小规模经营的法人实体。 但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以下特别之处:
(一)资本的可分性。即股份有限公司的每一股对外部人而言都具有同等的地位。这一点决定了它对股权的自由转让和流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它与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所在。
(二)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只需向社会公开募集,不需要像有限公司那样全部由股东认缴到位。
(三)设立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才可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