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但是对于企业(法人)破产制度已经有所涉及。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其破产”,因此根据该条规定,企业(法人)同时满足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两个条件时,就可以被申请破产了。
在实践操作中,法院审查是否具备破产条件的要素主要包括:
1.债务人是否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具体;
3.破产原因包括财产能否充分保障债权实现、有无足够财产用以分配和是否缺乏清偿能力。 对于企业(法人)的破产能力,实践中一般不会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对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认定存在较大分歧,而破产原因的认定直接决定了企业(法人)是否具备宣告破产的条件。所以,正确认识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对于正确适用破产法,促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有重要意义。
申请破产的要求
作为企业来说,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1、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
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债务人有前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经人民法院查明,由债权人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债务人有前述规定的情形的,同样也可以受理破产申请。除此之外,企业法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同样也可以申请破产申请。
申请破产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包括破产申请、破产立案、破产审理、破产宣告和破产终结五个程序。
申请破产所需文件
作为公司来说,申请破产应当向法院提交以下证件与文件:企业的破产申请(包括申请、债权债务情况、财务状况);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同意申请破产的批文;企业破产前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情况;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一个公司的形成来之不易,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应当规范管理,提高生产效率,诚信对外经营,若因经营管理不善需要申请破产的,也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