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开放赌博吗?
首先明确一点,我国是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的。 任何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彩票性质的赌博行为都是违法的——这既包括国家发行的各种彩票,也包括地下彩票、分式投注和赌球等等。而上述行为的参与者,都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罚。根据《刑法》第303条之规定,凡犯为赌博提供条件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赌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由于网络博彩具有隐蔽性强、扩散性快等特点,因此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出现了大量利用互联网进行赌博的案例。其中尤以云南最为严重,仅2018年当地就查获网络赌博案65起,涉案资金流水高达48亿元之巨。对如此庞大的案件数量及涉案金额,当地仅以行政罚款了事,显然是不合适的。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此类案件很可能会继续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允许的赌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但这里的“国家允许的赌博”究竟指的是什么却并没有进一步解释。而事实上,当前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大额打牌和地下赌场并未受到法律追究,而小打小闹的赌博则是违法重罚。这样的司法实践明显是与立法本意相违背的。
若要真正贯彻立法原意,就必须得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大额打牌等符合现代公民娱乐需求的行为属于“国家允许的赌博”,并据此严格限制可罚性的范围;同时还要明确区分赌博与体育竞技、电子游戏等诸多行为的界限,避免打击范围过于宽泛。